赫章县民政局超前完成农房灾害保险工作
索引号 | HZGOV-00A03-2018-00014 | 生成日期 | 发布日期 | 2018-03-28 | |
文件编号 | 公开时限 | 长期公开 | |||
发布机构 | 赫章县政府办公室 | 公开形式 | |||
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公开范围 | 面向全社会 | ||
是否有效 | 是 | 公开程序 | 部门编制,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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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赫章县民政局紧抓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户自愿参保工作不放手,已超前完成省、市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的目标任务数。
截止目前,赫章县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户自愿参保户数为15993户,目标数为15074户,任务完成率为106.1%,暂列毕节市第一。预计到3月底,任务完成率将达到120%。
积极推进“汇报工作”常态化
一是在“减负”上下功夫,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,争取农户自缴费率适当降低。根据《贵州省2017-2018年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》安排,我县农房保险费率为0.84‰。在县级实施方案出台之前,经主动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及保险部门同意,我县在保持省、市、县三级统保费率0.84‰不变的情况下,农户自愿增保部分保险费率降为0.8‰。保险费率的降低,既让自缴农户得到了更多实惠,同时也将保费从“角角钱”变成了“整元钱”,减轻了乡(镇、街道)工作人员保费收缴环节负担。
二是在“安排部署”上做文章,主动向县人民政府汇报,及时以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方案。为了进一步提高乡(镇、街道)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,县民政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请示,请求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县级实施方案。经县政府同意,《赫章县2018-2020年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》于2017年12月18日印发到各乡(镇、街道)。《方案》结合县情实际,对工作目标、实施步骤、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。
稳步落实“对接工作”正常化
民政局多方协调,加强同保险部门和乡(镇、街道)工作对接力度,进一步做好农房灾害保险政策和相关知识宣传。积极协调县级保险部门根据工作开展实际,定制宣传画报、横幅和小卡片,通过发动各乡(镇、街道)工作人员参与的方式,对农房灾害保险相关政策、报案方式、前期理赔成果等进行大力宣传,进一步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。
加强实施“考核工作”责任化
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,加大考核力度。建立县、乡(镇、街道)、村三级工作责任制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。进一步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细化分解,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指标任务纳入县对部门、乡(镇、街道)一季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。
切实做好“调度工作”规范化
加强工作调度,适时通报工作实施进度。县级实施方案印发后,县级民政部门和保险部门每半月对各乡(镇、街道)工作开展情况及农户自缴保费收缴情况进行动态跟踪,对工作开展滞后、进度缓慢的,县民政部门业务人员对乡(镇、街道)经办人员进行电话调度;必要时,县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对乡(镇、街道)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电话调度;对工作开展不力、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,报县政府进行全县通报。(来源:赫章日报)